根据《关于印发<东北大学关于实行岗位聘用制度改革的意见>等文件的通知》(东大党字[2007]39号)及《关于做好东北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》(东大人字 [2021] 27号)文件精神, 经校教师聘任学术评议委员会评议,教师聘任委员会审议通过,相应人员拟由学校聘任至相应岗位;经校非教师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与业务能力评议委员会评议,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审议通过,相应人员拟由学校聘任至相应岗位。聘任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。
公示名单已张贴于冶金学馆3楼公告栏,如对聘任上述人员相应的岗位有异议,请以实名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,联系人:栾老师;联系电话:87383;信箱: 110。人事处为反映情况的部门及个人保密。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无原则问题,学校将正式下发聘任文件。
东北大学教师聘任委员会
东北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
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